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该内容被自由微信恢复
文章于 10月4日 上午 6:06 被检测为删除。
查看原文
被用户删除
其他

胡春华,履新!

律政小常识 2024年10月01日 17:24
9月30日下午,滁州市召开市级领导干部会议,宣布安徽省委决定:胡春华同志任滁州市委委员、常委、副书记。受省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丁向群委托,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李兆平宣布省委决定并讲话。滁州市委书记吴劲主持会议。胡春华作表态发言。


公开简历显示,胡春华,男,汉族,1974年11月出生,籍贯安徽巢湖,出生地安徽马鞍山,在职研究生学历,管理学硕士,中共党员。

胡春华此前任安徽省委统战部副部长、省工商联党组书记、常务副主席,省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(兼)。

继续滑动看下一个
律政小常识
向上滑动看下一个
选择留言身份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